| ****JK13单元06街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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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划范围 **城镇开发边界,南至海岱大道,西至宝沣路,北至****管辖范围线,规划用地面积11.53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 146 号令); 3.《城市、镇控****审批办法》(2011); 4.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 5.《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 6.《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年3月1起施行); 7.《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9.《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10.《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11.《**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 年修正); 12. 《**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年版); 13.**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鲁建标字〔2010﹞26 号); 14.《**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 版); 15.《**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6. 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三、规划编制内容 1.规划用地 规划范围内用地面积11.53公顷,包含工业用地3.27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2.26公顷、供水用地1.13公顷、防护绿地1.74公顷、文物古迹用地3.13公顷。 2.控制指标 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密度/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控制。 供水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5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3.市政设施 规划**1****泵站,设计规模黄河原水15万m3/d,黄河净水15万m3/d,占地面积1.13公顷。 4.道路交通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干路宝沣路和海岱大道。宝沣路道路红线51米,两侧各20米防护绿地;海岱大道道路红线60米,两侧各30米防护绿地。 四、其他 联系电话:0533-****192****规划局****分局) 公示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7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