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鹿角N20、N24-1地块安置房项目 已由 **市****委员会 以 **发改审发[2020]96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质量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南泉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597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24367.5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质量检测费估算金额: 276.645万元
2.4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市和相关行业现行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检测,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招标人需求出具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检测报告。
包括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一般质量检测、专项质量检测、特殊质量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和室外环境质量检测、给排水、建筑电气、装饰装修、绿色建筑、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装配式建筑(含原厂材料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环境道路检测、排水管网内窥检测、水质检测、电缆检测等需检测的所有内容。
2.5 服务期要求:同项目建设周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质量检测服务,本项目施工工期暂定为900日历天,最终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管理委员会或国家****总局或省级(含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须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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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龙洲湾街道龙博路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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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岸区丁香路11号2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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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马老师、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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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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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357 | 联系电话: | 150****916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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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鹿角N20、N24-1地块安置房项目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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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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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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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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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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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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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5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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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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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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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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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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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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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3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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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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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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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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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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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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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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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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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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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1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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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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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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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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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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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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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75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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