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常州路(渠北路-郑上路)道路工程和郑州市中州大道南段(宇通立交-京广南路)工程污水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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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路(渠北路-郑上路)道路工程和****州大道南段(宇通立交-京****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项目比选公告

**市**路(渠北路-郑上路)道路工程和****州大道南段(宇通立交-京****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路(渠北路-郑上路)道路工程和****州大道南段(宇通立交-京**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进行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市**路(渠北路-郑上路)道路工程和****州大道南段(宇通立交-京****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项目;

2.2 项目概况:

**市**路(渠北路-郑上路)道路工程:本工程南起渠北路,北至郑上路,规划为南北向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449.92米(现状南水北调桥梁范围交通、照明及绿化附属工程,长约450米,同期实施),标准段红线宽度45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管道、绿化、绿化灌溉等。

****州大道南段(宇通立交-京****泵站: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泵站1座,设计流量30万立方米/天,其中土建工程一次建成,设备按近期设计流量10万立方米/天安装;****泵站进水管道DN2000,长度223米;出水压力管道DN1800,长度237米;出水重力管道DN800,长度126米;除臭系统1套。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费如下:

**市**路(渠北路-郑上路)道路工程,**费2503万元;

****州大道南段(宇通立交-京****泵站,**费8665万元;

2.4服务范围:对比选人委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技术评估及技术审查,出具技术评估报告(包含现场勘查、组织专家评审会、出具评估意见等);

2.5服务周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评估机构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技术评估报告符合相关要求,合格。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注册****公司信息截图;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应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及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且与本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以来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3.5信誉要求:①应答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应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应答人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比选文件获得方法及时间: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2)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方式”,经审核合格的应答人将回执邮件,应答人按照邮件内要求进行项目登记。不合格的应答人将回执邮件,告知未通过原因,应答人补齐后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可重新发送邮件,未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重新按要求发送邮件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上午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为:****202会议室(**市**区齐礼阎路1号);标书代写

5.3应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比选人:****

地 址:**市**区民安路 75 号

联系人:刘老师

邮 编:450000

比选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女士 范先生

电 话:0371-****8830,****8832

邮 箱:****@163.com

地 址:**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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