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基本医疗经办服务项目澄清 NO.1
各潜在投标人: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 商务要求,
1 、磋商报价:供应商磋商报价为全部服务的价格。应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相关费用 (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等)以及伴随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最终磋商结果以最终报价为准。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标书代写
2、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资金结算:依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
5、履约验收:
根据《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 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 号)、《****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财字【2015】302 号)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验收报告。
更正为:
四、商务要求
1、磋商报价:供应商磋商报价为全部服务的价格。应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相关费用(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等)以及伴随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最终磋商结果以最终报价为准。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标书代写
2、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资金结算:依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
5、履约验收:
根据《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 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 号)、《****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财字【2015】302 号)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验收报告。
6、 服务标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