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县2023年保障性**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毕、春花、松林、桂北和保合寺片区)EPC--石岭及尹家坡廉租房附属设施改造(防水专业分包),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水专业分包进行竞争性比选。
2.1 建设地点:**石岭片区和**尹家坡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县2023年保障性**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毕、春花、松林、桂北和保合寺片区)EPC--石岭及尹家坡廉租房附属设施改造(防水专业分包),具体包括墙面涂膜防水、楼(地)面涂膜防水。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社区:633760.69元 ;****社区:633760.69元。
2.4 比选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2.5 工期要求: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
2.6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7 防水质保期要求:5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 标段 | 项目地址 | 最高限价(元) |
| 1 | 石岭社区 | 633760.69 |
| 2 | ****社区 | 633760.69 |
2.9 其他:一个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如****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得成为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为一至二标段依次开评标),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相应顺延或由招标人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县桂西大道财富大厦十五楼 | 地址: | **市**区中渝都会首站4栋510 |
| 联系人: | 胡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4966 | 联系电话: | 023-****6369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