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广东丰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产养殖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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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4-06-07 17:38:55


根据********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台城上朗路386****环境局**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144

传 真:0750-****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基地

建设地点

******市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基地****门市****林场 1 号,本项目处理后的废水排污口设置地点位于项目东侧自然排水渠,废水排放后经 210m 排水渠汇入海域,养殖规模为年产南美白对虾500吨/年。

环评机构

**海兰图****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为水产养殖项目,主要为养殖尾水及生活污水的排放,本项目废水排放影 响区域所在海域为二类水质海域,因此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 2462- 2024)一级标准、《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3-2007)一级标准、《水污染物排
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标准限值要求。
2、大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执行。项目位于二类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厨房油烟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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