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设备(七)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变更内容:
1.原“评标信息”变更如下: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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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价格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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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技术部分 |
56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 1 |
技术保障措施 |
10 |
专家打分 |
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技术需求提供详细的技术保障措施(售后支持技术人员、技术方案、实施进度、相关配套措施等)。 优评分标准:技术保障措施逻辑清楚、内容完善,科学性、专业性、可操作性强; 良评分标准:技术保障措施逻辑清楚、内容完善,科学性、专业性、可操作性较强; 中评分标准:技术保障措施逻辑清楚、内容完善,科学性、专业性、可操作性一般; 差评分标准:技术保障措施逻辑不清或内容不全,科学性、专业性、可操作性较差。 |
|
| 2 |
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
46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分,标注“★”为实质性条款,负偏离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标注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4%分,非▲标注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但如果“▲”技术参数偏离达到10项或一般技术参数偏离达到15项,则直接计0分。投标人需按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资料,未提供视为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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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商务需求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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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 1 |
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
3 |
专家评分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标注“★”为实质性条款,负偏离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其他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50%分。 |
|
| 2 |
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
3 |
专家评分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其他商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标注“★”为实质性条款,负偏离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其他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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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截止日为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标书代写 |
3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项目情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提供3个同类产品业绩即得满分,提供2个得60%分,提供1个得3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一个完工项目的合同关键信息(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货物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和验收报告(均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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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诚信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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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 1 |
诚信 |
5 |
专家评分 |
(一)评分内容: 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财规〔2023〕3号)相关规定,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部门罚款等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或者存在该办法第十一条所称在本市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且在公示期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二)评分依据: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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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四、技术要求”中“说明:……3、招标技术要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指标项均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如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参数页(原件、官方产业网页备查)等,共15项;其余指标项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更正为“说明:……3、招标技术要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指标项均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厂家参数确认函或产品彩页),共17项;其余指标项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新增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如下:
▲1.1.4.5 软硬件设计符合21CFR PART11规范
▲1.4.12 方法和数据应按项目储存,方法数据只能在该项目中打开,其他项目不可查看更改;
3.分项报价表格式更正如下: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 |
型号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1 |
全自动多肽合成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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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全自动核酸合成模块 |
||||||||||
| 3 |
电转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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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蛋白纯化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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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即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小写: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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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请供应商下载最新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学(**)
地 址:********大学城**一路
联系方式:金老师 0755-****0471
2.招标机构
名 称:****公司
地 址:**市**区**体育公园西****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监督举报:0755-****1269、****9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婷/李恒慧/王璐
项目咨询:0755-****1283、0755-****9026
投标报名:0755-****1111(总机)
4.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站
**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
****公司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