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积石山县吹麻滩镇**西片区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室外配套附属工程(二标段)001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注册造价师 1 人、施工员1 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机械员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住建厅智慧住建的门户网站查询;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由招标****委员会。 8.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室外配套附属工程(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外工程场地面积:约12400平方米; 1)、土方工程:包含室外挖方、填方及土方运输费,整体土方量约1万m3。 2)、挡土墙工程:1-4m毛石挡墙。 3)、小区道路及硬化铺装:道路建设包含混凝土道路、路缘石(含绿化与硬化场地边缘)。硬化为单元入口为彩色压模混凝土硬化地面。出入口通道料石铺装。商铺沿街人行道PC砖铺装。 4)、小品景观:含景观配景置石2处。单元垃圾分类收集箱、垃圾桶。成品休息座椅约6个。铁艺围墙约93米。 5)、无健身器械。 6)、景观照明:包含马路灯约84套,监控9组(18个监控头),室外照明配电箱1个,含凝土基础及相关接线。 7)、室外给水工程:包含直径32~150mm的塑料给水管、消火栓井、水表井、水表及相关连接件。 8)、绿化工程:包含直径25~80mm的灌溉给水塑料管、灌溉取水点、及相关阀门、连接件。 9)、雨水工程:包含直径300mm的双壁波纹管、垫层、砖砌检查井。 10)、排水工程:包含直径300mm的双壁波纹管、垫层、砖砌检查井。 11)、化粪池:2个。 12)、室外热力工程:包含直径25~300mm的聚氨酯保温管、检查井。(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