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省**县九畹溪镇供水工程于2024年5月15日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6月7日8时3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1188.76(元) | ****0057.63(元) | ****0464.93(元)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300 | 300 | 300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15896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73518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85662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2171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1261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1826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经理 | 宋燕苗,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鄂242****07814/鄂水安B201****0069/E****21872 | 秦畅,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鄂242****19521/鄂水安B202****0580/E****25003 | 李华菊,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鄂242****07235/鄂水安B202****0604 | | 技术负责人 | 柳黎丽,职称证,E****18702 | 陈敏,职称证,E****25004 | 韩琼瑶,职称证,E****18990 | | 施工员 | 王宇杰,岗位证,SGL202****1089 | 杜发平,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SQX202****0850 | 杜远桂,岗位证书,SGL202****1003 | | 质检员 | 寇琼,岗位证,SGL201****1590 | 文习松,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SGL201****0278 | 尤小华,岗位证书,SGL201****2461 | | 安全员 | 梅先锋,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SGL202****0855/鄂水安C202****1094 | 颜霜霜,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水安C202****0228 | 韩皓,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鄂水安C202****0795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 | **县农村供水工****水厂EPC总承包 | 设计费取费系数:90%;采购和施工取费系数:96% | 总承包项目经理龚发楷/施工项目经理韩鸿涛 | | | **县茅坪镇罗家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2181.220331 | 宋春容 | | | 秭****水厂工程EPC总承包 | 设计费取费系数:88.3%;采购和施工取费系数:97.0% | 总承包项目经理兰文锋/施工项目经理宋春容 | | | 湖****水厂项目 | 752.071465 | 宋丹 | | | ******公司 | 产品购销合同 | 382.4 | / | | | ******公司 | **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项目 | 99.98% | 韩猛 |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6月7日10时30分(**时间)****交易中心1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1、形式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等进行评分,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鑫鹏源(聊****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公司联合体 招标人代表:向立贵 监督人代表:屈凤英 代理机构人员:韩庆峰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21时0分至2024年6月10日21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电话(传真):139****7398 2.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传真):138****7716 3.行业主管部门:**县水利和湖泊局 电话(传真): 0717-****596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改革局 电话(传真):0717-****01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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