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条码扫描器38万套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 据环保部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 4 号)中相关规定,对 ****年产条码扫描器 38 万套扩建项目 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选址于**市**区增江街经三路18号A2栋。项目主要从事条码扫描枪、条码扫描平台、嵌入式条码扫描器生产,年产条码扫描枪25万套、条码扫描平台10万套、嵌入式条码扫描器3万套。 项目占地面积为1265.7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63.09平方米。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8万元。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年产条码扫描器38万套扩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 体废物 。 废气: ( 1)有机废气 项目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24m 高排气筒( FQ-21118 )排放,有机废气( NMHC 、苯乙烯、丙烯腈、甲 苯、乙苯、酚类、氯苯类)有组织排放 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中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收集部分的注塑有机废气( NMHC 、甲苯)可达到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中 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余污染物监测待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点胶废气(VOCs) 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厂区内 VOCs 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 )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 2 )烟尘、粉尘 项目焊锡工序产生焊锡烟尘,镭雕工序产生镭雕烟尘,破碎工序产生破碎粉尘,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3 )恶臭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臭气浓度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中表 2 标准限值及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厂界二级标准。 废水: 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生 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水厂 处理。 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主要噪声设备经消声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 固废: ( 1)一般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注塑不合格品经破碎后 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电子部件不合格品、废滤****公司回收。 ( 2 )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 3 )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市新****公司处置。 三、竣工日期及公示期限 竣工日期: 工程于2024年3月11日开工,2024年4月12日竣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公司地址:**市**区增江街经三路18号A2栋 联系人:王** 电话:186**0723
**** 公示日期:2024年3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