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10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校区10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工程检测(采购项目编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校区10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45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 项目要求 |
******校区10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本项目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应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包括: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环境检测和能效检测。 6.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6月07日 |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市城****巷6号10号楼(城**总部经济大厦)16楼**** |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2、网上获取标书的磋商供应商应将以上****公司联系邮箱(****@126.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 磋商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6月21日下午14:30(**时间) |
| 磋商时间 |
2024年06月21日下午14:30(**时间) |
| 磋商及磋商地点 |
**市城****巷6号10号楼(城**总部经济大厦)16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1-****224 联系地址:**市**区海湖大道**段38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71-****071 邮箱:****@126.com 联系地址:**市城****巷6号10号楼(城**总部经济大厦)16楼 |
|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五四大街支行 |
| 收款人 |
**** |
| 银行账号 |
280********00043259(开户行号:102****00139) |
| 其他事项 |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项目信息网》、《****官网》同时发布 |
| 监督单位及电话 |
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097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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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