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6-07 20:35
| 90天 |
| 0元 人民币 |
| 元 |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市桃**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1、对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1款第(3)项澄清修改:(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资质信息一律以**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 2、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款类似项目业绩进行澄清修改: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单项工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勘察业绩要求:合同金额 30 万元及以上或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勘察业绩;设计业绩要求:合同金额 9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条款号2.2.2(2)--评分因素商务评审--4.类似项目业绩”进行澄清修改: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单项工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勘察业绩要求:合同金额 30 万元及以上或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勘察业绩;设计业绩要求:合同金额 9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 4、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查阅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等相关附件。 5、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