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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炉、转炉废气综合利用发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文本)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炉、转炉废气综合利用发电工程
建设单位:****
地点:****厂区院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工程建设1×200t/ h 超高温超高压燃气锅炉+1×5MW超高温超高压中间一次再热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60MW发电机及配套辅助设施,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9日(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尹庆旭
联系电话:152****011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