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维****处理厂项目
投资规模:60356万元
建设地点:**市**区新**大道以北,香巷水库以西(宝能路东侧、横一**侧规划地块内)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投资60356万元****处理厂,位于**市**区新**大道以北,香巷水库以西(宝能路东侧、横一**侧规划地块内),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约90亩。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0000m3/d,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尾水湿地缓冲区工程(后续根据排污口论证要求,再实施尾水湿地缓冲区工程)。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针对施工期内各类污染物排放特点,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区域各环境功能符合相应的功能区要求。项目营运期间无污染物排放。
从环保角度而言,****在**市**区新**大道以北,香巷水库以西(宝能路东侧、横一**侧规划****开发区****处理厂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514-****7641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情况
评价单位:******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4-****6396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