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核医学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成交金额:4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核医学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和竣工报验、工程档案移交、审计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 服务要求: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以及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等相关规定 服务时间: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工) 服务标准: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至少要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以及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侯骏、曹玉红、韩胜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服务类计收,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金额: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227号
联系方式:时老师、0558-****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8929或****1311转分机号6611
电子邮箱:dept1@ahhyzb.****.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51-****8929或****1311转分机号6611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