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德阳-什邡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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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6-0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6-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食品容器 10 万级洁净生产线及定制塑料零配件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电话:0838-****130地址:**市方亭街道蓥华**路61****中心****服务区17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食品容器 10 万级洁净生产线及定制塑料零配件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北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改建1#车间5616.71m2,利用原有13台注塑机,同时新购注塑机、挤塑机等设备,建成食品容器生产线和定制塑料零配件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新增年产100万件食品容器及300万件定制零配件生产能力。其中,食品容器生产线主要产品为塑料保鲜盒(不含密封圈),定制零配件生产线主要产品为塑料保鲜盒配套的卡口、拉环等零配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本项目在已建闲置车间内安装设备生产,不另新征土地,仅在生产车间内安装及调试设备。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厂房打扫清理过程产生的扬尘;设备安装技术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生活垃圾;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产生的噪声、废弃包装材料等。由于施工期较短,产生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二)营运期
(1)废水
①生活废水:本项目拟劳动定员20人,项目不设置食堂。员工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0m3/d(280m3/a),污水排放系数按85%计,则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85m3/d(238m3/a)。
本项目员工生活废水依托******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表1****处理厂排放浓度限值后排入石亭江。
②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加工过程中,会使用水对模具进行冷却。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项目所有冷却水进行冷却时,均在密闭的管道内进行。冷却水通过冷水池自然冷却后,经水泵抽取至注塑工序,经管道循环重复使用不外排。项目冷水池1个约30m3,水量约25m3,定期增加新鲜水量。冷却水年用量约140m3。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和破碎粉尘。
①有机废气:项目所用原料主要成分为聚丙烯,聚苯乙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本项目注塑工序加热温度设置在180~240℃,原料不会分解,无分解废气产生。色母粒其主要成分为载体+颜料+添加剂等,性质稳定,不易分解。但塑料原料在受热情况下,塑料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丙烯单体)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其主要成份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塑料制品业系数手册”中“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行业系数表”,有机废气的排放系数为2.7kg/t﹒产品,根据生产规模可知,本项目年产塑料制品265t,则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0.72t/a。按日工作8h,年工作280天计,排放源强为0.32kg/h。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由于项目注塑生产线较大,设备密闭较困难,根据生产工艺,当设备密闭后,工人难于操作设备,不方便随时更换模具,产生的残次品、废边角料将堆积在机头难于收集处理,整个生产线将无法运转。因此本次评价拟设置“顶吸气式集气罩”,要求建设单位在生产线中注塑机物料出口工位上方20cm处安装有机废气集气罩,集气罩与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横管相连,由风机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约90%)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破碎粉尘:项目配置有1台破碎机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及不合格品及废塑料进行破碎后回用,在破碎过程会产生粉尘。进入粉碎机粉碎出来的物料可以分别作为不同产品的原料进行回用。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破碎过程在封闭的容器中进行,破碎完后出料口直接进袋包装,破碎完后出来的成品是颗粒状,因此破碎工序粉尘量极少。
拟采取治理措施:设置密闭破碎间,破碎机投料口加盖,采用袋式出口,设置排风扇进行强制性通风和屋顶设置气窗进行通风换气,操作人员作好个人防护。
③混料粉尘:原料混料工序中添加色母粉,会产生少量粉尘,类比类似项目,以原料的1%核算,项目色母粉使用量为50kg/a,则粉尘产生量为0.5kg/a。
拟采取治理措施:项目粉尘量产生较少,通过设置排风扇进行强制性通风和屋顶设置气窗进行通风换气即可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高噪声生产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空压机、冷却塔等。:治理措施:①设备选型上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风机进出风口采用软连接消声处理;②生产设备在安装时将设备底座固定在地面上,从声源处避免噪声和振动的远距离传播;③在进行工艺设计时,尽量合理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有效利用距离衰减;④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制定严格的操作程序,保证其正常运行,降低故障性噪声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为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废物主要为边角余料不合格品、包装垃圾、除尘器收尘灰及破碎车间沉降粉尘。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机油。
①一般废物产生量及治理措施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如下::边角余料、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20.3295t/a,集中收集至破碎间破碎后回用于产品生产。项目原材料包装垃圾年产生量为0.1t/a,统一收集后外售。破碎车间沉降粉尘年产生量为0.0009t/a,均****环卫处理。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按每人0.5kg/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8t/a,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和处理。
②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其他部门意见:****信息化局川投资备【2210-510682-07-02-438170】JXQB-0392号,同意建设项目立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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