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4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服务采办)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2024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服务采办 |
一、 采购范围: 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黑环发[2018]185号)、****环境局《关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相关环保要求的通知》(鹤环发[2019]6号)等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在产工业企业应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因此,****(以下简称“华鹤公司”)需要开展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二、 主要指标: 1.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1年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2项在产化工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需有明确工作范围)、合同总价格页及签字盖章页]、完工报告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2. 人员要求: 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境监测类高级职称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职称证或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扫描件,须提供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扫描件。 3.供应商在进行土壤地下水监测完成后提交的土壤地下水检测报告应具有CMA资质。 三、一般指标: 1.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环境管理、健康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有效资质。 2.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内容: 详见技术询价文件4.2.5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内容。 3. 监测频率: 详见技术询价文件4.2.8监测频率要求。 4.监测单位应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5日内开展监测(地下水首次取样应在6月30日前完成),合同服务日期2024年12月31日结束。在相应监测工作完成后编制监测评估报告,报告编****公司审核,无异议后出具正式监测评估报告(一式三份),自监测之日起30****公司。提交的资料包括土壤地下水监测调查报告和土壤地下水分析记录。 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询价文件》 |
(2024.6) |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前述要求请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孔令伟
联系电话:0468-****116/180****9188
(****)
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