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为 **** 的 ****中心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设计(勘察)招标于 2024 年 06 月 11 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一、定标候选人及投标的主要内容
| 投标的主要内容 定标候选人 | 投资额(万元) | 设计费报价(元) | 勘察费报价(元) | 设计(勘察)服务期限(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注册证书编号或职称证书编号 | 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 ****,****勘察院 | 4538.23 | 879600 | (1)岩土工程勘察****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2) 岩土工程设计****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 计取。 (3)岩土工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4)工程测量****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5)工程物探****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上述勘察费用的结算按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 (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 文件规定执行)。以上勘察费用的最终结算费用以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审核后的勘察费为准且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 (1)设计服务期限:方案设计优化:20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 (2)工程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日(勘察服务期包含在设计周期内)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信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 陈伟祥 | / | 202****1402 | / |
| 筑道院建筑****公司,******公司 | 4538.23 | 879600 | (1)岩土工程勘察****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3) 岩土工程设计****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 计取。 (3)岩土工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4)工程测量****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5)工程物探****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上述勘察费用的结算按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 (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 文件规定执行)。以上勘察费用的最终结算费用以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审核后的勘察费为准且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 (1)设计服务期限:方案设计优化:20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 (2)工程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日(勘察服务期包含在设计周期内)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信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 苏锡亮 | / | 202****1123 | / |
| ****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院 | 4538.23 | 879600 | (1)岩土工程勘察****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4) 岩土工程设计****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 计取。 (3)岩土工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4)工程测量****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5)工程物探****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上述勘察费用的结算按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 (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 文件规定执行)。以上勘察费用的最终结算费用以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审核后的勘察费为准且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 (1)设计服务期限:方案设计优化:20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 (2)工程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日(勘察服务期包含在设计周期内)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信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 李立新 | / | 200****0343 | / |
| ******公司,****公司 | 4538.23 | 879600 | (1)岩土工程勘察****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5) 岩土工程设计****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 计取。 (3)岩土工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4)工程测量****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5)工程物探****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建设局等 4 家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 上述勘察费用的结算按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 (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 文件规定执行)。以上勘察费用的最终结算费用以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审核后的勘察费为准且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 (1)设计服务期限:方案设计优化:20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 (2)工程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日(勘察服务期包含在设计周期内)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信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 郑** | / | 199****0176 | / |
二、投标被否决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原因: 无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谭光斌、李剑、熊姗、何书全、蔡一平、曾虹、康淑丽、李鑫、黄斌毅 。
四、公示时间: 2024 年 0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4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五、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招标人名称: **** ;
招标人地址: **市**区枋湖路29号4楼 ;
招标人联系方式: 陈工 0592-****531 ;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