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时间:2024-06-11
****事务局:
你局《****陵园保护范围的请示》(若退役军人发〔2024〕8号)收悉。****人民政府第66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陵园保护范围面积3.1153公顷(约46.73亩)。(具体坐标详见附件1)
二、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为准(详见附件2)
三、请你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1.****陵园界址点
2.****陵园保护范围界线图
****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