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水溶性的腐殖酸、铁钾配合物纳米功能材料改善土壤、农产品质量效果及安全评价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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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1日 17:44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市芗**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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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建英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61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芗**县前直街3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378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芗**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建英/0596-****616 | ||
项目概况
****水溶性的腐殖酸、铁钾配合物纳米功能材料改善土壤、农产品质量效果及安全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芗**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7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水溶性的腐殖酸、铁钾配合物纳米功能材料改善土壤、农产品质量效果及安全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项目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登记的机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3.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3.1.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1日 至 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芗**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方式: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芗**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芗**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质疑与投诉
7.1质疑
7.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6-****615、0596-****616;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市芗**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7.2投诉
7.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7.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8、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昭景
联系方式:177****3785
9、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市芗**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邮 编: 360000
电 话:0596-****615
传 真: 0596-****610
标书编制人: 罗建英
电子信箱: ****@163.com
10、****银行账号
开户名:********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
账 号:350********05251306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芗**县前直街36号
联系方式:177****3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芗**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联系方式:罗建英/0596-****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建英
电 话: 059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