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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2024-06-12****拥有对****公司债权(本金7980万元及对应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晓昌及其配偶吴淑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控制人单晓昌以个人持有位于****花园绿湖居总建筑面积6488.4****商铺为主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目前司法程序已推进至执行阶段。我公司拟对该户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注:本公告列示的债权本金7980万元为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债权合同、担****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自2024年6月12日起至7月9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10-****7298/159****507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联系电话:010-****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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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