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五星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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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代理的**县五星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4项“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 (一)以行贿谋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五)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六)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八)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现更正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提出附加 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自愿放弃中标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及下载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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