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6月12日拟对浙江明深科技有限公司年提纯氢气15840万Nm3(工业氢1980万Nm3氢燃料电池汽车用氢5940万Nm3高纯氢7920万Nm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衢州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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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6182931/2024-147348 成文日期: 2024-0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6月12日拟对****年提纯氢气15840万Nm3(工业氢1980万Nm3氢燃料电池汽车用氢5940万Nm3高纯氢7920万Nm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2 09: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提纯氢气15840万Nm3(工业氢1980万Nm3氢燃料电池汽车用氢5940万Nm3高纯氢7920万Nm3)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化工园区厂六路 11 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拟投资 25057.04 万元,新增用地 51.11 亩,**新能源提纯及充装生产车间等建构筑物,采用 PSA 变压吸附工艺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提纯氢气 15840 万 Nm3 (工业氢 1980 万 Nm3、氢燃料电池汽车用氢5940万Nm3和高纯氢7920万Nm3)的生产能力。项目****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 ****。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水: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冷却水排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后的生活污水合并纳管。 2、废气:项目PSA变压吸附过程产生的解析气部分用于2段PSA提纯,剩余部分通过管道送至****公司再利用,不外排。 3、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布局,加强设备维修,降低设备噪声强度,加强日常生产管理。 4、固废:各项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422

通讯地址:**市世纪大道767****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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