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虎溪校区宿舍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答疑回复及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4虎溪校区宿舍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答疑回复及补遗通知如下,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内容为准。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你好 请问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只提供一个总承包业绩可以不,还是必须提供一个设计业绩和一个施工业绩。
回复:不可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条已明确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问题二、请提供初设相关资料
回复:相关资料详见本答疑补遗附件资料。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初设相关资料详见本答疑补遗附件资料。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修改为:“
| 3.7.5 |
编制要求 |
具体要求: (1)投标函部分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 (4)技术部分 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暗标的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符合性评审不合格,****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 (5)资格审查部分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 |
”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技术部分评审标准取消:“
| 设备材料技术性能 |
设备材料功能和技术性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