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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汾河流域**段**县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澄清公告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4年6月3日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汾河流域**段**县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现将澄清内容如下: 需澄清的内容为: 现需要澄清招标文件中控制价,投标人应以招标公告中的控制价为准,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予以受理。标书代写 二、监督机构本项目的监督机构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357-****353)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神**路107号 联系人:王今 电 话:137****5666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坞**街32号 联 系 人:张博 电 话:199****916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