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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的通知》(惠市能重函〔2024〕96号)的有关工作要求,经各企业申请,****对纸质材料和桩体现场审核,经审核**鼎****公司、**县益****公司、**市****公司、中网智联(****公司、中国****公司****公司、惠****公司、****公司****供电局和**市****公司 等 8 家公司符合条件,总计直流一体式充电桩38个和交流充电桩5个,核实直流一体式充电桩总功率3720KW和交流充电桩总功率56KW,共3776KW。现予公示,公示三天(2024年6月11日-6月13日),公示后报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附件:申报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明细表(**最新) - 副本.xls
联系人:郭倩雯,电话:****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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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