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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金普新区经开区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经开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2023年金普新区经开区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经开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3年金普新区经开区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经开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恒合****公司 |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17日 |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经开区 |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研究院****公司 | 李百川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辽121********01060 | -6.000000% | 365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GB1压力管道安装资质(联合体主体单位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和GB1压力管道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 | 89.26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 单位名称 | ****;****研究院****公司 | ******公司;**中源建筑****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李百川 | 韩首昌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李百川 | 韩首昌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尹慧楠 | 柳喜君 |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辽121********01060]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辽132********10170] |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CN****00379],采暖通风专业高级工程师[****7300] | 采暖与通风专业高级工程师[****101B1559] |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辽121********01060 | 辽132********10170 | |||||||||
| 投标报价 | -6.000000% | -6.000000% | |||||||||
| 工程工期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GB1压力管道安装资质(联合体主体单位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和GB1压力管道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GB1压力管道安装资质(联合体主体单位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和GB1压力管道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 | |||||||||
| 评审得分 | 89.26 | 82.1 | |||||||||
| 企业业绩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研究院****公司 | ******公司;**中源建筑****公司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1、****(联合体主体单位),****研究院****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2、设计投标报价:根据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30%;施工投标报价:****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基数下浮6%。3、得分业绩:1)**市**区皮口街道平岛供水管线(EPC)工程总承包项目;2)凌水河污水治理及再生水设施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1、******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中源建筑****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2、设计投标报价:根据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31%;施工投标报价:****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基数下浮6%。3、得分业绩:1****小学项目红线外热力二次网配套EPC总承包。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