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司办公物资采购选聘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6-12 17:00
2024年公司办公物资采购选聘项目
中选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6月13日
一、评审情况
标段(包)[001] 2024年公司办公物资采购选聘项目:
1、中选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选候选人第 1 名:****,报价:427340.00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中选候选人第 2 名:**鑫****公司,报价:442730.00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中选候选人第 3 名:四****公司,报价:441300.00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2、中选候选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选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郑丽娟;
中选候选人(**鑫****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颖;
中选候选人(四****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晓军;
3、中选候选人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选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中选候选人(**鑫****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中选候选人(四****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其他
开标时间:2024年 6月11日 9:30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6月12日
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
中选候选人第 1 名:****,综合得分:93.55分;
中选候选人第 2 名: **鑫****公司,综合得分:89.39分;
中选候选人第 3 名: 四****公司,综合得分:87.37分;
四、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玉竹路1号1栋2单元18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82****6553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金科东路50****基地2栋11楼
联 系 人:尹维旺
手 机:183****9282
邮 箱:yinweiwang@sdic.****.cn
2024年6月1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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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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