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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06日 |
| 标 题:**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管理单元莲城大厦项目及周边地块建筑容量动态平衡调整论证报告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城乡规划调整公示 | |
| 发文字号:贵自然公〔2024〕3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1日 |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管理单元莲城大厦项目及周边地块建筑容量动态平衡调整论证报告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莲城大厦项目位于**市同济大道与江二路交汇处西北角,已按商业用地出让,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为4001.96平方米。该项目为一栋16层写字楼,已全部建成。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现拟将莲城大厦项目由规划商业用地调整为规划商住用地,调整后首层为商业,2-4层为办公,5-16层为住宅。现已完成**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管理单元莲城大厦项目及周边地块建筑容量动态平衡调整论证报告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地块现场;
****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gxgg.gov.cn/xxgk/fzgh/cxgh/index.shtml);
(三)****网站(http://gg.dnr.gxzf.gov.cn/ghly/cxgh/);
(四)****。
三、公示期限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10日。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10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联系电话0775-****060,邮寄地址:**市荷城路1032号,邮编537100)。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管理单元莲城大厦项目及周边地块建筑容量动态平衡调整论证报告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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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