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6-07
****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施工答疑澄清(一)
各投标人:
****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施工(招标编号:****/JG2024-06-1149),现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现修改为:2024年6月14日17时整。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清标”此项要求删除,本招标项目不使用电子辅助清标。投标文件中须上传PDF版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同时在附件中上传excel版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两个版本须完全一致)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第50页评分标准表中序号6“安全度汛方案与措施、导流方案、冬雨季施工措施”中删除此句“说明:如无某项内容的,其分值可调整”。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调整为“2020年-2022年”。注:投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方面的说明书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本项目不作要求。
6、招标文件第48页评分标准表二分项报价合理性中序号1土方和序号2混凝土,具体详见本次附件中的分项报价合理性评审汇总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安****农场
邮 编:246532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99****684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龚蕾、廖星辰
电 话:0551-****0293、177****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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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