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庐****停车场建设工程地下人防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6-07
庐****停车场建设工程地下
人防工程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停车场建设工程地下人防工程(项目编号:****)澄清公告如下:
|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具备 / 专业 / 注册建造师,具备 /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一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 / 专业 / 注册建造师,具备 /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一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招标人拒绝。标书代写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不予退还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追究联合体的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外,还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联合体全体成员签署的就各成员间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的工作协议,该工作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当联合体成员间发生纠纷时,该协议作为招标人或联合体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标书代写 (6)为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本****银行设立建设资金共管账户,所有建设资金全部入共管账户。 备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 |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高新区移湖西路16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金工
电 话:0551-****16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庐城镇移湖路669号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0551-****6729
2024年6月12日
原项目名称:庐****停车场建设工程地下人防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6-07
庐****停车场建设工程地下
人防工程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停车场建设工程地下人防工程(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提问:我单位承建的公共建筑含有地下室,是否满足要求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委员会判定为准。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高新区移湖西路16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金工
电 话:0551-****16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庐城镇移湖路669号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0551-****6729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