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6-12 16:09
| 90天 |
| 其他 |
| 1元 人民币 |
| 6,206,819.11元 人民币 |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 **县白梨瓜共富联盟产业园项目澄清与修改文件 **县白梨瓜共富联盟产业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整体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附件(须提供一项即可,置于投标文件资格、资质证明文件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公司为参加(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