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根据公司需要,拟对******公司**县陶厂**硬石膏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司**县陶厂**硬石膏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4.服务期: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向甲方提交《方案》初稿,92日历天内方案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项目地点:**省**市****公司
二、招标内容:
编制完成《******公司**县陶厂**硬石膏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内容包括陶厂石膏矿-400m水平采矿工程和-400m以下延深采矿工程项目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内容应全面详实,结合陶厂石膏矿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报告编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要求的内容编制。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及可实施的保护治理计划,依据充分,结论明确,并负责协助矿山企业完成报告在自然**部门的评审通过和备案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相关技术服务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19年1月1日至招标报名截止前1个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相关业绩。(需提供竣工报告或合同及对应发票)。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8日23时59分(**时间),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www.****.com,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通知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4、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8时30分(**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在线递交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招标、开标、评标过程均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即可)。
七、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2.招 标 人:******公司
地 址:**市****公司
联 系 人:魏工0555-****991转636(商务)
邮箱:****@qq.com
张工199****7860(技术)
备注: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须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加密上传;
2、数字证书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
3、咨询热线:400-0099-555。
项目名称:******公司**县陶厂**硬石膏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同类项目: 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0元诊断,精准投标 市场行情分析>项目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开标结果:****委员会评审,中选候选人如下:
公示期: 2024 年6月12日至 2024 年 6 月15日17:30(公示期3天)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公司 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被质疑单位名称;
2.4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 0555-****991-636
传 真: 0555-****669
******公司
2024 年 6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