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城市之光建设项目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2万元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28日
6、评审日期:2024年6月1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供水设备4台
采购范围: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
交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备注
1 小区内二次供水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公司 **省**市**市开元街道亨元国际小区8号楼704号 ****0581MA45GEAAXD ****0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宝 姜建军 王成山(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同时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结果如下:******公司技术和商务评审51.47分价格评审29.83分总分81.3分, ****公司技术和商务评审41.57分价格评审29.75分总分71.32分,****公司技术和商务评审37.50分价格评审30.00分总分67.50分 废标情况: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 0581 0652 7570X3
地 址:**省**市**市开元街道**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安置小区9号楼7层
联系人:方立文
联系方式:186****8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81MA9FB9FC5F
地 址:**市**渠大道国家863**科技产业园A1栋**
联系人:刘世杰
联系方式:133****0567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集团****监察室
监督电话:138****0728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立文
电 话:186****8736
附件信息:
**市城市之光建设项目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中标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