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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76931J | 建设单位法人:朱国强 |
| 杨婵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东迁街道东马路866号-1 |
| ****年产木地板100万平方米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3-木材加工;木质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34-C2034-木地板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东迁街道东马路866号-1 |
| 经度:120.3724 纬度: 30.8469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24 |
| 湖浔环改备〔20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76931J001W |
| 2024-05-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2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76931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676931J | 验收监测单位:耐斯检测技术****公司 |
| ****0521MA2B64TQ12 | 竣工时间:2023-09-01 |
| 2023-10-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0-15 |
| 2024-05-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政府公示栏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选址于**省**市**区东迁街道东马路866号-1,利用现有厂房,购置设备及生产线,木材平衡窑,项目建成后,实现生产能力达全年100万平方米地板。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先行验收范围为:年产木地板83.75万平方米,原批复已审批但现状尚未实施的年产木地板16.25万平方米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除年产木地板16.25万平方米待上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均与环评一致。 另外,企业地址现实际名称已调整为**省**市**区东迁街道东马路866号-1,地块未变动。 |
| 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实木地板生产工艺:坯料+分选+烘干+养生+木加工+水性封边+背面涂装+面饰涂装+封蜡+检验+包装+成品 新三层实木地板:半成品原材料+水性封边+背面涂装+面饰涂装+封蜡+检验+包装+成品 实木复合地板、多层实木地板:半成品原材料+开槽+检验+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实木地板生产工艺:坯料+分选+烘干+养生+木加工+水性封边+背面涂装+面饰涂装+封蜡+检验+包装+成品 新三层实木地板:半成品原材料+水性封边+背面涂装+面饰涂装+封蜡+检验+包装+成品 实木复合地板、多层实木地板:半成品原材料+开槽+检验+包装+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喷漆废气,辊涂、固化废气,砂光粉尘,封蜡废气。 1、开槽间产生的木工粉尘、高定开槽间产生的木工粉尘分别经管道收集后进入2套布袋除尘系统进行除尘处理后再经2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DA002)。 2、背漆打底线的砂光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3)排放,面饰打底线、750#生产线的砂光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4)排放,600#生产线1、600生产线2的砂光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5)排放,高定生产线的砂光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6)排放,600#生产线3的砂光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7)排放。 3、为减少该废气对车间内的影响,本项目对该封蜡废气收集后再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外环境。 4、背漆打底线、面饰打底线、750#生产线的辊涂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600#生产线1的辊涂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一并经同一根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600#生产线2的辊涂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定生产线的辊涂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一并经同1根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600#生产线3的辊涂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DA011)高空排放。 5、自动喷边房、手动喷边房的喷边废气分别经密闭收集后通过2套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12)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后纳管至********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1t/d)处理后,废水重新用于清洗及水喷淋,不排放。 噪声:在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等措施的前提下,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预测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排放;木质边角料、收集的木工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木工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的砂光粉尘、回用水废液、含油漆废抹布、砂光粉尘、砂光粉尘废布袋委托相关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可做到分类管理,规范贮存,合理处置,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先行验收涉及的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喷漆废气,辊涂、固化废气,砂光粉尘,封蜡废气。 1、开槽间产生的木工粉尘、高定开槽间产生的木工粉尘分别经管道收集后进入2套布袋除尘系统进行除尘处理后再经2根15m高空(DA001、DA002)排放。与环评保持一致。 2、背漆打底线、750#生产线的砂光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3)排放,面饰打底线的砂光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4)排放,600#生产线1、600生产线2的砂光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5)排放,高定生产线的砂光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6)排放。废气收集方式、废气处理方案与环评一致,但废气走向发生变化。 3、封蜡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一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7)排放。增加废气处理措施。 4、背漆打底线、面饰打底线、750#生产线的辊涂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600#生产线1的辊涂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一并经同1根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600#生产线2、高定生产线的辊涂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废气收集方式、废气处理方案与环评一致,但废气走向发生变化。 5、自动喷边房、手动喷边房的喷边废气分别经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10)排放。废气收集方式、废气处理方案与环评一致,但废气走向发生变化。 本项目先行验收涉及的废气措施均已落实。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后纳管至********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1t/d)处理后,废水重新用于清洗及水喷淋,不排放。 本项目先行验收涉及的废水措施均已落实。 噪声:已落实。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排放;木质边角料、收集的木工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木工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塑料)、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的砂光粉尘、回用水废液、含油漆废抹布、砂光粉尘、砂光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委托******公司处置;废包装桶(铁质)收集****集团******公司处置。 |
| 废气方案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座29m3的环境应急池,同时已完善相应配套阀门及配套管道的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建设1座30m3的环境应急池,同时已完善相应配套阀门及配套管道的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2 | 0.156 | 0 | 0 | 0.12 | 0.12 | |
| 0 | 0.048 | 0.078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002 | 0.008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2.324 | 3.423 | 0 | 0 | 2.324 | 2.324 | / |
| 0 | 1.173 | 2.221 | 0 | 0 | 1.173 | 1.173 | / |
| 污水站 | / | 生产废水(辊涂线设备清洗废水、喷枪清洗废水、水喷淋废水)经企业污水站处理后重新用于清洗及喷淋,不外排,少量废液作为危废处置。 | 不外排 | ||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纳****处理厂处理。 | 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 |
| 布袋除尘系统(2套)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开槽间产生的木工粉尘、高定开槽间产生的木工粉尘分别经管道收集后进入2套布袋除尘系统进行除尘处理后再经2根15m高空排放。 | 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 | ||
| 布袋除尘装置(4套)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背漆打底线、750#生产线的砂光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3)排放,面饰打底线的砂光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4)排放,600#生产线1、600生产线2的砂光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5)排放,高定生产线的砂光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6)排放。 | 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 | ||
| 一级活性炭装置(1套)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封蜡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一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7)排放。 | 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 | ||
| 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3套)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背漆打底线、面饰打底线、750#生产线的辊涂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600#生产线1的辊涂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一并经同1根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600#生产线2、高定生产线的辊涂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 | 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 | ||
| 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1套)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自动喷边房、手动喷边房的喷边废气分别经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10)排放。 | 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 |
| 建设1座29m3的环境应急池 | 企业已建设1座30m3的环境应急池,同时已完善相应配套阀门及配套管道的建设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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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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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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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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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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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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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