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竖向景观工程(EPC)--边石、板石、花岗岩板等石材采购
2.招标编号:****
3.材料名称:边石、板石、花岗岩板等石材采购
4.供货地点:**师专**新校区工地现场
5.供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6.供货质量要求:国标验收合格产品
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期满为止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单价均含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卸货费、增值税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单价为固定单价,在供货期间不允许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任何原因进行上幅调整。
2.报价要求:
(1)报价统一按含税3%考虑。
(2)中标单价选取供应商报价单项最低。
3.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4.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首次供货起每月30日核算当月供货数量,累计三个月开具完工证明,并确认当批货款金额。第四个月月底前支付结算货款的70%;
(2)2024年12月31日前结清除质保金外的当年全部货款;
(3)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3%。缺陷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缺陷期满材料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保金;
(4)结算需提供税率不低于3%增值税专用材料发票。
5.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垫资能力,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企业信誉良好,2021年01月01日至今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具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标书代写
4.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5.其他要求:现场需要二次报价。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3 年06月20日09时30分
(2)地点:****集团****公司505室(**市**区**路六段十号)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具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标书代写
5.企业信誉良好,2021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受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屏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138****6749
招标部门:****集团****公司
****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2****6028
****集团****公司
2024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