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中心】蕲春县彭思镇黄梅坳水厂扩容改造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蕲春县彭思镇黄梅坳水厂扩容改造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QC-202405SZ-010001001)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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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蕲****水厂扩容改造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蕲****水厂扩容改造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于2024年05月22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6月12日在**321大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06月12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公司 ******公司
投标报价
(元)
****200.51 ****120.21 ****798.51
质量(如有) 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20 120 12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方俊 董鹏 胡宝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242****25496 鄂 242****94464 鄂 242****52489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17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县彭思镇彭思新街42号
联系人:叶向东
电话(传真):134****1826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晶帝学府三期18栋1101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057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县****管理局
地址:**县漕河镇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4楼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91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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