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
项目预算金额:951.455万元
2、采购内容及要求:
| 采购包 |
品名 |
数量 (套) |
最高限价 (元/套) |
是否进口产品 |
总价 (万元) |
| 1 |
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Amicus) |
1450 |
850 |
是 |
123.25 |
| 2 |
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Trima) |
6550 |
871 |
是 |
570.505 |
| 3 |
一次性使用血细胞分离器(Mcs+) |
3000 |
859 |
是 |
257.7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的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用于献血者血小板采集,与血细胞分离机配套使用,为一次性使用耗材。拟采购的3种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中心现有设备Amicus血细胞分离机、Trima血细胞分离机、MCS便携式血液成分分离机使用。
4、本项目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目前用于采集血小板使用的管路均为专机专用,****中心现有设备Amicus血细胞分离机、Trima血细胞分离机、MCS便携式血液成分分离机使用,目前国内没有国产管路可以替代。3种管路使用过程中质量稳定,采集的单采血小板产品质量均符合产品标准。为确保献血者安全及血小板产品的质量,保证临床用血安全、采供血流程的正常开展,特申请采购进口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
5、论证专家信息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6、公示期限: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0日。
7、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8、本项目采购人:****
地址:**市**区西二环南路28号
联系人姓名:王长青、吴靖思
联系电话:0591-****1327、0591-****8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诗琦、陈东英 0591-****3505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路5号
联系电话:0591-****7527
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专家组成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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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
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专家组成员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