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伊自然挂告字〔2024〕14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伊自然挂告字〔2024〕14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标准地”及“带方案”挂牌方式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出让5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 宗地编号: |
****地块 |
宗地面积: |
272920㎡ (409.3797亩) |
宗地坐落: |
****园区 |
| 出让年限: |
50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50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24万元/亩 |
保证金: |
1883.14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B0058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3766.2960万元 |
加价幅度: |
38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3日9 时 |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7月12日15时 |
| 备注 |
****地块征地补偿安置到位、权属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明确,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及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施完毕,具备开工建设所需条件。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区的N02、TSP、S02日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Ⅲ及标准该宗土地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4万元/亩;亩均产值不低于40万元/亩。 |
| 宗地编号: |
****园区标准地区及**发展区纬十四东路、经四路、经十路地块(宗地一) |
宗地面积: |
129㎡ (0.1935亩) |
宗地坐落: |
**苏布尔嘎镇零碳产业园 |
| 出让年限: |
50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城镇道路用地 |
| 投资强度: |
98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0.632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073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1.264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3日9 时 |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7月12日15时 |
| 备注 |
****园区标准地区及**发展区纬十四东路、经四路、经十路地块(宗地一)征地补偿安置到位、权属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明确,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及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施完毕,具备开工建设所需条件。项目区的N02、TSP、S02日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Ⅱ及标准;声环境质量项目区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周边环境噪音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项目区周边区域无严重水污染源,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要求。该宗土地不涉及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涉及亩均产值。 |
| 宗地编号: |
****园区标准地区及**发展区纬十四东路、经四路、经十路地块(宗地二) |
宗地面积: |
379㎡ (0.5685亩) |
宗地坐落: |
**苏布尔嘎镇零碳产业园 |
| 出让年限: |
50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城镇道路用地 |
| 投资强度: |
98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57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072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3.714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3日9 时 |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7月12日15时 |
| 备注 |
****园区标准地区及**发展区纬十四东路、经四路、经十路地块(宗地二)征地补偿安置到位、权属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明确,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及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施完毕,具备开工建设所需条件。项目区的N02、TSP、S02日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Ⅱ及标准;声环境质量项目区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周边环境噪音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项目区周边区域无严重水污染源,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要求。该宗土地不涉及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涉及亩均产值。 |
| 宗地编号: |
****园区标准地区及**发展区纬十四东路、经四路、经十路地块(宗地三) |
宗地面积: |
230㎡ (0.345亩) |
宗地坐落: |
**苏布尔嘎镇零碳产业园 |
| 出让年限: |
50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城镇道路用地 |
| 投资强度: |
98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2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071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2.25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3日9 时 |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7月12日15时 |
| 备注 |
****园区标准地区及**发展区纬十四东路、经四路、经十路地块(宗地三)征地补偿安置到位、权属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明确,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及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施完毕,具备开工建设所需条件。项目区的N02、TSP、S02日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Ⅱ及标准;声环境质量项目区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周边环境噪音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项目区周边区域无严重水污染源,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要求。该宗土地不涉及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涉及亩均产值。 |
| 宗地编号: |
****园区标准地区及**发展区纬十四东路、经四路、经十路地块(宗地四) |
宗地面积: |
241㎡ (0.3615亩) |
宗地坐落: |
**苏布尔嘎镇零碳产业园 |
| 出让年限: |
50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城镇道路用地 |
| 投资强度: |
98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68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070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2.3618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3日9 时 |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7月12日15时 |
| 备注 |
****园区标准地区及**发展区纬十四东路、经四路、经十路地块(宗地四)征地补偿安置到位、权属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明确,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及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施完毕,具备开工建设所需条件。项目区的N02、TSP、S02日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Ⅱ及标准;声环境质量项目区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周边环境噪音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项目区周边区域无严重水污染源,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要求。该宗土地不涉及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涉及亩均产值。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根据《国土****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要求,竞买人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4、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10日,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http://11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公告信息”----“**详情”----“文件下载”直接下载出让文件。标书代写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10日,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点击“公告信息”----“**详情”----“竞买申请”,按照网上交易流程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17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贻误竞买。建议申请人提前缴纳保证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六、报价资格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挂牌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时至2024年7月12日15时止。 八、报价一旦提交不可撤销,请竞买人谨慎报价。可刷新页面确认报价是否成功,请勿连续点击。 九、2024年7月12日15时,挂牌截止时,通过挂牌报价或竞价显示预竞得人后,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预成交通知书,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成交审查合格后,出让人、竞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 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7时(5个工作日)。 十、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确定预竞得人。 3、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获得竞买权限后,竞买人通过用户名登陆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4、凡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者,必须由挂牌申请人缴纳,不得代缴,否则不予退还。 5、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6、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 7、地块****规划局城市设计为准。 8、办理CA锁:竞买人登录鄂****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n/TPFront/),依次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办事须知”-“CA”办理栏目,按照CA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办理CA锁。电子标服务 9、《XXX公司关于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出让金的函》(单位红头文件)发至****@qq.com,具体模板见附件。不可以网上上传的可邮寄至:鄂****交易中心财务207办公室收,电话:****645 十一、****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鄂****交易中心813室 联系电话:****695(鄂****交易中心) 0477-****517(****) ****645(保证金缴纳) 联 系 人:高金 白哲 交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鄂****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招商银行****支行 2、******银行****公司康城支行 3、****银行****公司****支行 4、****银行****公司**支行 出让金交纳具体事项请联系****。 ****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