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中江北新区教育集团第一小学扩班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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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第一小学扩班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3

项目概况

******集团第一小学扩班改造工程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新区1934文化产业园小洋房2排2栋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27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集团第一小学扩班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61.1809万元

采购需求:

学生学习空间、教师研修室等功能室改造项目,扩班所需技术装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磋商评审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5)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要求:根据**省住建厅、**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供应商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委员会****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供应商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新区1934文化产业园小洋房2排2栋

方式:现场获取(请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06-27 09:3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临滁路与**路交叉口北约100米南****中学中学部三楼(房间名:****)

五、开启

时间:2024-06-27 09:30 (**时间)

地点:**市**区临滁路与**路交叉口北约100米南****中学中学部三楼(房间名:****)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2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7.5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无。

7.6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递交,U盘存储电子版一份(清单报价须提供计价软件格式以及PDF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签章扫描件PDF文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磋商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7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新区凤滁路48号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138****5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新区1934文化产业园小洋房2排2栋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1****9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81****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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