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 磋商条件
本修缮项目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性资金31.5万元;采购人为****。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 项目概况
规模:磋商内容为修缮项目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315,000.00元;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为限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范围:本磋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磋商为其中的:
采购内容1:修缮项目年度造价咨询服务;
三、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或社会团体,响应时提交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公司的,****公司****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标书代写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采购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13日9时00分到2024年6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 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分公司响应,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登入线上系统http://www.****.cn/,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相关资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注:
① 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点击“登录 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② 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点击“登录 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 获取采购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李女士,020-****1688(转分机号401或411),邮箱 ****@163.com。
5. 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响应供应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4年6月24日15时00分
地点:**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七、 其他
1. 项目类型:服务类
2.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官网(www.****.cn)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 监管部门
本磋商项目的监管部门为********监察室)。
九、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东路651号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020-****5456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
地 址:**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 系 人:胡女士/张女士
电 话:020-****1688-150/106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