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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实施综合评价,现将初步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该公示期限为5天(2024年6月13日到2024年6月1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578-****891,联系人王康。
附件:附件: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初评结果.doc
**县深化“亩均论英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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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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