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3
为有效防范增发国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项目工程建设谋私贪腐问题,****林业局党组部署要求,东门林场党委面向广大职工群众收集增发国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项目工程建设谋私贪腐问题线索,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反映问题线索。
一、受理内容:****林场党员领导干部以下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一)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环节。不执行“三重一大”等内部监督制度,在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作风。擅自决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违反规定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安排工程建设其他事项。明示或暗示相关单位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未经审批、核准、备案、或未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评审,违规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等行为。
(二)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环节。在委托招标阶段违规干预、操纵招标投标代理机构,故意制定有排他性招标条件。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无任何资金来源****政府采购。在招标阶段规避招标、指定施工单位、虚假招标、明招暗定,违规制定有倾向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评标阶段授意评标人为“意向”投标单位打高分等不正当手段使特定投标人中标。在定标阶段无****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以打招呼、暗示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要求中标人分包、转包给“意向”中标人,在中标人办理相关手续时设置障碍,排斥中标人等行为。
(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环节。****林业局批准,中标人擅自将自治区直属林业系统增发国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项目转包或者分包。领导干部个人要求有关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项目,甚至直接指定分包单位,或者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暗示和制定由“意向”监理机构进行代理行为。随意变更设计或变更理由不充分,擅自安排其他建设工程,导致增加工程建设造价以及造价严重超概算等行为。
(四)资金管理环节。未按合同约定及工程预算、工程进度支付项目进度款,无合法合规支付依据拨付资金、资金支付不对公、拨入私人账户等违规拨付资金行为,或存在挤占、侵吞、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
(五)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环节。干预或影响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导致项目未验收而投入使用。违规验收未达设计要求、未竣工、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或者已符合竣工验收要求,但迟迟不进行竣工结算。干预或者影响结算审核、评审、干扰审核、评审时间、减少审减工程量等违规行为。
(六)其他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的情形。
二、接访地点及举报联系方式
(一)接访地点:****县**镇金龙路10****林场办公楼314室
(二)举报电话:0771-****76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邮寄地址:****县**镇金龙路10****林场办公楼314室,邮编:532100
(四)举报邮箱:****@163.com
(五)举报箱设置地点:东门林场**办公楼一楼,东门林场东门旧场部办公楼一楼。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按照受理范围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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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