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铁德阳轨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智能化制枕分公司 成渝中线项目水泥公开招标 (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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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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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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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司

成**线项目水泥公开招标 (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重要提示:国铁采购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公司********公司成**线项目水泥公开招标项目已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第1包第一次采购不成功,现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第一次报名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重新报名,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条件

受****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公司********公司成**线项目水泥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包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预估金额为 510.72万元(含税)。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表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制造或销售资格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须取得生产商的书面授权)。

3.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3.3.1近三年(2021年2月至今)不少于1个本次招标产品或同类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3.2(2)履约情况良好,须至少提供1份由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的情况证明(须与业绩证明材料一致)。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5.2提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保证承诺。中标人供应过程中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退货且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并提供解决方案、承诺。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整改期限内针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终止合同(须针对该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3.5.3特殊要求: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一中标候选人的产品进行抽样、封样送往具有CMA、CNAS认证的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本次招标的《水泥的技术要求》)表1的所有检测项做型式检验。若首次型式检验不合格且中标人有异议的,可由中标人正式提出,双方联合再次抽样、封样后送第三方具有CMA、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做型式检验,若仍然检验不合格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位顺延,对排名第二的候选人进行抽样送检,最终送检合格的候选人作为最终中标人(首次送检费用由****公司****公司)承担,其他送检费用均由相应中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代理费由送检合格的最终中标人缴纳。中标人缴纳代理费后,与****公司****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请投标人通过国****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4年 6 月13 日23时00分起至6月18日23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表1)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标书代写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时间),递交地点为********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4年6月26日09时30分(**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市**区驷马桥路 2 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标书代写

8.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中标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1亿元以上

代理服务费费率

1.5%

1.3%

1.0%

0.7%

0.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http://www.****.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详细地址:**省**市黄许镇**村

联系人:杨华均

联系电话:139****8466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 闫雪峰

电话:135****2667 、028-****1469

邮箱:****@qq.com

11.其它

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开户银行为“建行**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银行转账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为签订合同的甲方单位,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2024 年 6 月 13 日


附表1:

投标人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项目名称

包件号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年 月 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表2.物资明细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预估采购量

税率

最高限价含税单价(元)

预估含税总价(元)

到货地点

应交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13440

13%

380

****200

**市****收费站旁****公司内

100000

合同签订之后,按照订货单进行供货。合同自招标数量采购完成后终止。本次采购非一口价结算,按月根据网价浮动,具体结算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合计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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