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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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土地估价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现就本次征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采购编号:夏财采招-2024-45;

2、 项目名称:****土地估价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 预算金额:参照《关于实施的通知》(豫土估协文〔2015〕04号)收费标准的70%计算。

最高限价:参照《关于实施的通知》(豫土估协文〔2015〕04号)收费标准的70%计算。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服务内容):确定五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从事我县土地估价工作,且响应服务的技术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评估费用结算标准:参照《关于实施的通知》(豫土估协文〔2015〕04号)收费标准的70%计算。

5.4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

5.5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贰年(每个评估项目服务期限为5个工作日) 。

5.6 服务标准: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征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征集公告于2024年5月20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6月12日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郑超磊、王美英、张崇鑫、林泽鑫、李英华(业主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征集人****确认入围供应商如下:

第一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省**市**区丰产路88号院诚杰商务五楼01、02室

协议价格:参照《关于实施的通知》(豫土估协文〔2015〕04号)收费标准的70%计算

项目负责人:聂世峰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贰年(每个评估项目服务期限为5个工作日)

服务标准: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要求。

第二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省豫建房****公司

注册地址:**市管**紫荆山路东、****超市广场A座1单元16层1608号

协议价格:参照《关于实施的通知》(豫土估协文〔2015〕04号)收费标准的70%计算

项目负责人:李娟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贰年(每个评估项目服务期限为5个工作日) 。

服务标准: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要求。

第三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泰明房****公司

注册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0号绿地**会9号楼34层3407号、3408号

协议价格:参照《关于实施的通知》(豫土估协文〔2015〕04号)收费标准的70%计算

项目负责人:杨娇洋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贰年(每个评估项目服务期限为5个工作日) 。

服务标准: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要求。

第四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省****公司

注册地址:****国土局院1号楼1号

协议价格:参照《关于实施的通知》(豫土估协文〔2015〕04号)收费标准的70%计算

项目负责人:张伟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贰年(每个评估项目服务期限为5个工作日) 。

服务标准: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要求。

第五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尺度房产****公司

注册地址:**市**区**路东18号东1单元12层1204号

协议价格:参照《关于实施的通知》(豫土估协文〔2015〕04号)收费标准的70%计算

项目负责人:程玉龙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贰年(每个评估项目服务期限为5个工作日) 。

服务标准: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要求。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名称:****土地估价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服务内容):确定五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从事我县土地估价工作,且响应服务的技术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贰年(每个评估项目服务期限为5个工作日) 。

服务标准: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无。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技术部分得分

商务部分得分

得分合计

排名

1

****

45.4

43.36

88.76

1

2

**省豫建房****公司

45.48

43

88.48

2

3

**泰明房****公司

45.24

42.9

88.14

3

4

**省****公司

45.04

42.92

87.96

4

5

**尺度房产****公司

45.1

42.44

87.54

5

6

**安宏房****公司

39.8

41.62

81.42

6

7

**开源房地产****公司

37.6

41.74

79.34

7

8

**省豫通房****公司

36.18

41.4

77.58

8

9

**淮源土****公司

35.96

40.82

76.78

9

10

**恒胜房****公司

35.72

40.6

76.32

10

11

**豫华土地房****公司

34.6

40.2

74.8

11

12

**正坤房地产****公司

34.2

39.8

74

12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0000元/家。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说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征集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栗园西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0-****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5****广场3号楼1608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75****7905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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