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办公厅****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厅函〔2021〕28号)精神,结合《****教育局关于进****学校开展体教融合项目的机构的工作提醒》等文件要求,合理利用校内外**,引进优质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课程,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我校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学校课后服务的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棋类等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本次遴选不包括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学科类项目。
二、遴选要求
非学科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办学资质。非学科机构须对应符合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主管部门的准入标准。**机构必须是取得教育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合法培训机构,或有国资背景的体育(艺术)机构。优先选择在两****教育局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合法培训机构。
(二)从业人员资质。执教教师必须持有相关教学资格证明、健康证明。
(三)培训课程。符合各项管理要求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
(四)信誉实力。办学行为规范,不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3年内不存在被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等其他行政处罚情形;办学资金充足稳定。
三、遴选流程
(一)线上扫码:提交参选意向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2:00标书代写
(二)现场遴选:审核相关资料→机构简介(PPT介绍包含但不限于审核资料的内容)→现场问答→公布遴选结果
遴选时间:2024年6月26日10:00-12:00
四、审核资料
1.相关资料:培训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师资力量证明材料、培训成果证明材料,将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2.提供课程方案、课程计划表、课时费用明细单。
3.所有材料审核提交原件,递交成册复印件并装袋。
五、其他事项说明
1.联系人:姜老师(136****4736)
2.****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中未尽事宜,解释权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