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城市公墓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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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建设工程监理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建设地点:泗****社区。

1.2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筑单体为福泽阁、****纪念馆、服务中心、值班室、工具间、公厕、入口连廊等,项目占地面积142.296亩。

1.3招标范围:项目占地面积142.296亩,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公厕、守灵中心、骨灰堂、焚烧炉、门阙、停车场、围墙、景观廊架、座椅、导视系统、花坛葬、壁葬、墓碑、配套道路、绿化植物以及宣传栏等氛围营造设施等。

1.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建设周期为施工工期。

1.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 个月)。

1.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6000万元。

1.8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单项工程完工付合同价(暂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监理中标费率计算)的 6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监理资料移交付至合同价(暂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监理中标费率计算)的 7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监理总费用(按工程施工结算审核价×监理中标费率计算)的 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无息)。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等额且税率符合国家税率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说明:提交各阶段监理文件的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阶段监理费。

1.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公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42.296亩,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公厕、守灵中心、骨灰堂、焚烧炉、门阙、停车场、围墙、景观廊架、座椅、导视系统、花坛葬、壁葬、墓碑、配套道路、绿化植物以及宣传栏等氛围营造设施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4.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4.3.1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未提供的不予认可。

4.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3.3.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3.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第4.1条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8 企业或项目总监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00至2024年06月20日 17:30。

(二)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获取(微信:139****0955 ),提供以下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三)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39****0955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3日14:30 。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会议室。标书代写

6.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县****路98号****
地 址:
**市**大道19号
联系人:
田亮
联系人:
蔡工

话:
151****0377

话:
139****0955

真:
/

真:
/

编:
223800

编:
223800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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