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心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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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1、****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招标编号:狮建招[2024] 018号),现发布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所涉及的招标范围和内容统一修改为“本项目工程造价为****0077元; 1)建筑面积:5559.81㎡,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80m2,上部4779.81m2。2)层数及檐口高度:地下1层、地上6层;檐高23.75m。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所涉及的工期要求统一修改为“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8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9条款号1.9“代建单位修改为“代建单位:****”;

四、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12条款号2.3“条款名称: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无 修改为“条款名称: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一星 ”

五、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1 质量要求中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二星 ”修改为“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一星 ”;

六、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第“(21)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初步审核稿后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规定,14天内****审核中心核对,同时将意见书面反馈递交****审核中心;逾期未反馈的,视同认(22)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的工程造价,经评审机构审核的核减率超过5%以上的,审核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23)本工程砂石土**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收益结算,剩余砂石土**收入原则上应上缴国库。”

七、删除“投标须知第23项18.1条投标保证金 ⑥ a条: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建设厅公布的**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本答疑纪要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 期: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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