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管理委员****服务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产棉花糖300吨、橡皮软糖10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棉花糖300吨、橡皮软糖10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551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551号,租赁**市****公司闲置厂房,租赁面积约7472.3平方米,拟聘职工7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10小时,投产后年产棉花糖300吨、橡皮软糖100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为机台及车间地板清洗,生产废水经“物化+生化+深度处理”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项目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项目配料设置独立的密闭车间,配料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经车间自然沉降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环境: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项目不合格次品、废包装材料、沉降粉尘、污泥等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4月26日、5月7日在**环保网上进行了两次信息公示,在两次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的相关反馈意见。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9958
地址:泉****服务中心二楼亲清家园
邮编:36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