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局****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 拟征收土地公告 宁(雨)拟征告〔2024〕22号 | ||
| 文 号: | 宁(雨)拟征告〔2024〕22号 | 关 键 词: | **区;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公告;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范围;土地位置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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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22〕4号)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决定,启动梅苑南路西侧地块住宅用地(征转)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政府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区西善桥街道西善桥村石山徐组、油坊组、许家组、西善桥村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8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拟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8日,由雨****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建;
(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三)办理不动产转让、分割、析产等;
(四)办理户口迁入、分户等,因出生、婚嫁、****中专学生毕业等落户的除外;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的情形。
联系单位:******局****分局;
联系电话:****9534。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转用)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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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 月4日